2020年9月1日,《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时代,由“倡议分类”进入“强制分类”。深圳准备好了吗?记者从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获悉,目前,深圳已初步建成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,全市3508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建成“集中分类投放+定时定点督导”分类模式,共有1070台分类运输车辆实行专车专运,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/日,基本实现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全量焚烧。深圳自2020年启动垃圾分类试点,是我国最早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之一。据统计,深圳生活垃圾产生量约29500吨/日,其中来自居民家庭的约占70%,垃圾分类工作刻不容缓。
生活垃圾四分类,11000余名督导员现场指导
根据《条例》,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、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。
据介绍,住宅区楼层撤桶是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提和重要手段。《条例》规定,住宅区居住楼层公共区域不得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,除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设置规范的收集容器外,住宅区公共区域(含地下公共空间)不得设置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。
《条例》还加重了对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,对混合收集、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收运单位,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。对于个人,如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,拒不改正的,处五十元罚款,情节严重的,处二百元罚款。除了罚款外,还有“活动代罚”选项:即没有严重违法情节的个人,可自愿参加市、区主管部门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培训、宣传服务或者现场督导等活动,不予行政处罚。
此外,为提升垃圾分类的社会知晓率和居民参与率。目前深圳每天11000余名督导员在分类投放点现场引导居民参与分类投放。
厨余垃圾需拆袋投放,全市两万余家餐厨门店签约
厨余垃圾是推进垃圾分类的重点。《条例》要求将厨余垃圾进行分类投放,“家庭厨余垃圾应当沥除油水,在指定时间段投放至专用收集容器,使用一次性收纳袋装纳的,应当将收纳袋另行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”。同时,考虑到厨余垃圾拆袋投放后,存放时间过长会产生难闻的扰民气味,《条例》规定“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密闭存放,并在12小时内清运”。
此外,为做好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工作,加强餐饮公司规范操作,目前全市纳入餐厨垃圾回收范围的餐饮门店共计20962个,共签署《餐厨垃圾收运合同》约16000份。
据统计,目前深圳厨余垃圾(包括家庭厨余垃圾、餐厨垃圾和果蔬垃圾)日均分类和处理2500吨/日。为进一步提升厨余垃圾处理能力,为前端垃圾分类提供基础保障。到今年10月底,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要达到3500吨/日,年底前达到5000吨/日,2021年底前达到6000吨/日。满足厨余垃圾处理需求。
电子运单使用率已达98.9%,推动快递包装减量与循环利用
此外,为推动快递包装减量与循环利用,深圳发布《对于做好深圳市同城快递绿色包装工作的通知》,制定《深圳市同城快递绿色包装管理指南(试行)》和《深圳市同城快递绿色循环包装操作指引(试行)》,组织主要品牌快递公司签订《深圳市快递行业绿色联盟公约》。
目前,深圳市电子运单使用率已达98.9%,“瘦身胶带”封装比例达95.1%,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82.6%,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0.9%,全市已设置554个邮政快递网点设置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。顺丰快递累计投用9万个丰BOX循环包装箱,循环使用300万次。EMS 与丰合物联投放4万个“快递宝”共享包装箱。丰合物联在800个小区建立回收服务网络,覆盖100个社区、70个街道。
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/日,初步建成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
目前,深圳初步建立了全链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。全市3508个物业小区已全部建成“集中分类投放+定时定点督导”分类模式,1690个城中村、1600多个机关事业单位、2500多所中小学(幼儿园)已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。
全市共配置1070台垃圾分类运输车辆,对不同类别垃圾实行专车专运;建成105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,包括4座大型餐厨垃圾处理厂、42个小型厨余垃圾处理点、16个废旧家具拆解处理点等100余处分类处理设施。
截至2020年8月底,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2万吨/日,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回收量达4000吨/日,可回收物的市场化回收量5500吨/日,回收利用率32.1%,基本实现分类后的其他垃圾全量焚烧。
来源:读创